溱好國際依本章節規定返還傳銷商之退貨款項時,得扣除產品返還時因可歸責於傳銷商之事由致產品毀損、滅失之價值,及因該進貨對該傳銷商給付之獎金或報酬。
產品一經拆封即視同已使用,其減損為 100%。溱好國際將依原購買價格扣除產品價值、保存不當及可歸責於使用者/溱好國際傳銷商之減損費用。
溱好國際及傳銷商不得以不當方式阻撓傳銷商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定辦理退貨。溱好國際不得於傳銷商解除或終止契約時,不當扣發其應得之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
溱好國際須於生效日起算三十日內,依訂購當時付款方式,以退刷或匯款方式將應退金額交還予申請人。
自商品可提領日起 |
扣除商品價值減損標準比例 |
退還金額 |
0 日至 30 日 |
0% |
商品金額全額 |
31 日至 60 日 |
10% |
商品金額*90% |
61 日至 120 日 |
30% |
商品金額*70% |
121 日至 180 日 |
50% |
商品金額*50% |
自可提領之日起六個月以後辦理退貨者,為顧及商品使用、食用及交 易安全,應已無商業交易價值,視為 100%減損,無退款金額。 |
現在環境與生活中外食族眾多,很難達到營養均衡,又加上現代農夫少有休耕觀念,實際上食物中的營養成份已經大不如前,所以單靠平日三餐均衡飲食很難有足夠的營養,所以需要補充保健食品是應該的。
身體很難永遠保持營養狀態,當生病時,更需要增加營養來對抗身體的變化。另外,生活習慣中有抽於、喝酒等不良習慣者,也需要額外的補充,這些狀況,單靠現今的食物中,很難去獲取,因此需要補充保健食品。
服用保健產品調理好體質後,更應該持續使用,才能常保健康,而不是等待生病時才再大量服用。
保健食品是針對身體缺乏營養素做補充,一般不會有副作用或反作用。吃了以後身體反而變差通常是因為病情本來就開始惡化,剛好又在時間上服用保健食品而造成誤解
不同體質,不同健康狀況,效果不一樣,也跟消化吸收能力有關,食用保健食品要有耐心,等身體調適期過了,就能看到效果。
就像到陌生環境,有些人會水土不服一樣道理,一開始服用保健食品,身體也會因適應不良而排斥,這是適應保健食品過渡期,有些人需要時間短,有些人較長,只要耐心等候,就會有適應良好時候。
發生過敏通常不是保健產品有問題,而是裡面的成分對食用者本身就會造成過敏,因此要避開造成過敏的成分。
這是無根據的說法,事實上,糖尿病或腎臟病患者反而更應該補充保健食品來控制病情。
保健食品是營養補充品,特別是在當今難以獲得均衡營養的時代,持續使用才能改善體質,降低罹患疾病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