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換貨須知

一、一般消費者網路購物退換貨政策

本退換貨政策適用於未以溱好國際經銷商身分,透過溱好國際有限公司官方網站購買商品之一般消費者。

1. 7日猶豫期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消費者透過網路完成通訊交易者,原則上可自收到商品次日起算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

7日期間的起算方式為:收到商品當日不列入計算,自收到商品之次日起算。消費者只要在7日期間內寄出書面通知,或將退貨商品交付運送,即視為已在期限內行使解除權。

7日猶豫期並非商品試用期。消費者仍應以檢查商品所必要的程度為限,妥善維持商品、內容物、外盒、封膜、配件、贈品及相關文件的完整。

2. 退貨申請方式

如需申請退貨,請於收到商品次日起算7日內,透過溱好國際官方客服管道提出申請,並提供下列資料:

  1. 訂購人姓名。
  2. 訂單編號。
  3. 聯絡電話。
  4. 商品名稱及數量。
  5. 申請退貨原因。
  6. 商品、外包裝及物流外箱照片。
  7. 退款所需資料。

本公司收到申請後,將由客服人員確認訂單及商品情況,並提供商品寄回方式、地址及相關注意事項。

消費者未經客服確認前,請勿自行使用貨到付款、超商退貨便或其他未經指定的方式寄回,以免產生額外物流費用或無法辨識退貨案件。

3. 退貨商品應一併返還的內容

申請退貨時,請將下列物品完整退回:

  1. 原購買商品及全部內容物。
  2. 商品外盒、內包裝、封膜及保護材料。
  3. 商品說明書、配件及隨附文件。
  4. 隨訂單提供之贈品或試用品。
  5. 發票或其他購買憑證。
  6. 優惠套組內的全部商品。
  7. 其他隨商品交付的物品。

如商品屬於優惠套組、組合商品或滿額贈活動,消費者申請整筆退貨時,應將整組商品及贈品一併退回。

如部分商品、贈品或配件未返還,本公司得依實際短缺情形,依法處理應退款項。

4. 商品價值減損

消費者為檢查商品而拆除必要包裝,不當然影響解除契約的權利。

但如商品因超出合理檢查所必要的程度而有使用、消耗、污染、毀損、缺件或保存不當等情形,造成商品價值減損,本公司得依實際減損程度,依法向消費者請求相應的價值減損。

可能產生商品價值減損的情況包括:

  1. 商品內容物已使用或明顯消耗。
  2. 商品瓶器、外盒或配件毀損。
  3. 商品受到污染、沾染或產生異味。
  4. 商品因保存不當而變質。
  5. 商品安全封條、封膜或衛生密封已拆除,且影響衛生安全或再次販售。
  6. 贈品、配件或說明文件短缺。
  7. 商品序號、批號或原廠標示遭移除或破壞。
  8. 其他可歸責於消費者的商品減損情形。

5. 不適用7日解除權的合理例外

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相關規定,部分商品在本公司已於消費者購買前明確告知的情況下,可能不適用7日無理由解除權,包括: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除契約時即將逾期的商品。
  2. 依消費者要求所製作的客製化商品。
  3. 已拆封的個人衛生用品。
  4. 其他依法屬於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的商品或服務。

合理例外必須符合商品本身的實際性質,並由本公司在消費者完成購買前清楚告知,不能僅以「拆封一律不退」作為全面排除7日解除權的依據。

僅拆開物流外箱或不影響商品衛生安全的一般外包裝,不當然屬於「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是否符合合理例外,仍須依商品用途、密封方式、拆封狀態及再次販售是否可能影響衛生安全等因素個別判斷。

6. 食品及保健食品

食品及保健食品是否適用7日解除權,應依商品實際性質判斷。

如商品具有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除契約時即將逾期等情況,且本公司已於消費者購買前明確告知,可能屬於不適用7日解除權的合理例外。

如商品不符合上述例外,仍應依一般通訊交易規定辦理,不能只因商品屬於食品或保健食品,就一律排除7日解除權。

基於食品安全考量,消費者收到商品後如尚未決定保留,請勿拆除商品封膜、鋁箔封口、安全封條或其他密封包裝。

7. 化妝品、保養品及個人衛生相關商品

化妝品、保養品或個人衛生相關商品,如係基於衛生考量而密封,且拆封、試用後再次出售可能影響衛生安全,在本公司已於購買前明確告知的情況下,商品拆封後可能不適用7日解除權。

但是否屬於合理例外,仍須依商品實際性質個別判斷,不代表所有化妝品或保養品只要拆封就一律不能退貨。

消費者如尚未確認是否保留商品,請勿拆除或破壞:

  1. 瓶口封膜。
  2. 鋁箔封口。
  3. 真空密封。
  4. 防拆貼紙。
  5. 衛生安全封條。
  6. 其他影響商品衛生安全的密封包裝。

8. 商品瑕疵、破損、短缺或寄錯

如收到商品時發現下列情形,請於收到商品後7日內儘速聯絡本公司客服:

  1. 商品本身有明顯瑕疵。
  2. 商品外觀或包裝破損。
  3. 商品內容物外漏。
  4. 商品數量短缺。
  5. 收到的商品與訂單不符。
  6. 商品因配送過程造成損壞。
  7. 商品已超過有效期限。
  8. 其他非可歸責於消費者的異常情形。

申請時請提供訂單資料、商品照片、商品批號、物流外箱照片及相關說明,以利本公司確認。

經確認屬商品瑕疵、出貨錯誤、配送破損或商品短缺者,本公司將依實際狀況協助辦理退貨、換貨或補寄,所需的合理運費由本公司負擔。

9. 退貨運費

一般消費者依法於7日猶豫期內行使解除權時,原則上無須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如屬商品瑕疵、寄錯、短缺或配送破損,退換貨所需的合理運費由本公司負擔。

如已超過7日猶豫期,且非商品瑕疵或本公司出貨錯誤,而由本公司個案同意辦理換貨或其他處理,相關運費將依實際情況另行告知。

10. 退款方式及時間

本公司收到退回商品後,將確認商品內容、外觀、包裝、配件、贈品及相關文件。

確認符合退貨條件後,原則上依消費者原付款方式辦理退款:

  1. 信用卡付款:辦理信用卡退刷。
  2. 匯款或轉帳付款:匯款至消費者提供的指定帳戶。
  3. 其他支付方式:依原支付工具及支付機構規定辦理。

實際退款入帳時間,可能因銀行、信用卡公司或第三方支付機構的作業時間而有所不同。

如商品存在可歸責於消費者的價值減損,本公司將先向消費者說明相關情況及計算內容,再依法處理退款。

11. 一般換貨

如商品本身沒有瑕疵,僅因消費者個人需求,希望更換商品種類、規格或其他商品,原則上以「退貨後重新下單」的方式處理。

如屬商品瑕疵、寄錯、短缺或配送破損,經本公司確認後,將協助安排換貨或補寄。

12. 適用範圍

本政策僅適用於一般消費者透過溱好國際官方網站所進行的網路購物。

如購買人同時具有溱好國際經銷商身分,但該筆訂單屬經銷商進貨、計算PV、獎金、聘階、組織業績或其他傳銷經營用途,則應依下方「溱好國際經銷商解除/終止契約及退貨申請辦法」辦理。


二、溱好國際經銷商解除/終止契約及退貨申請辦法

本辦法適用於已與溱好國際有限公司簽訂經銷商申請契約,並因解除或終止多層次傳銷參加契約而申請退出、退貨或商品買回的經銷商。

經銷商一般訂貨所發生的商品瑕疵、短缺、破損或寄錯,依本辦法「商品瑕疵與出貨異常」相關規定辦理。

1. 訂約日起30日內解除或終止契約

經銷商得自訂約日起算30日內,以書面通知溱好國際解除或終止契約。

本公司於契約解除或終止生效後30日內,接受經銷商退貨申請、受領經銷商送回的商品,並返還經銷商購買退貨商品所支付的價金,以及其他依法應返還的款項。

本公司返還款項時,得依法扣除:

  1. 商品返還時,因可歸責於經銷商的事由所造成的商品毀損、滅失或價值減損。
  2. 因該筆進貨已給付給該經銷商的獎金或報酬。
  3. 如由本公司取回商品,取回商品所需的合理運費。

2. 訂約日起30日後終止契約

經銷商於訂約日起30日期間經過後,仍得隨時以書面通知溱好國際終止契約,退出多層次傳銷計畫或組織,並提出退貨申請。

但經銷商所持有的商品,自可提領之日起算已超過6個月者,不得依此規定要求本公司買回。

本公司於契約終止生效後30日內,接受經銷商退貨申請,並以經銷商原購價格的90%買回符合退貨條件的商品。

本公司辦理買回時,得依法扣除:

  1. 因該項交易已給付給經銷商的獎金或報酬。
  2. 商品因毀損、滅失、拆封、使用、保存不當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價值減損。
  3. 如由本公司取回商品,取回商品所需的合理運費。

3. 商品可提領日起6個月內的價值減損標準

依溱好國際事業手冊,目前有使用期限商品的價值減損標準如下:

自商品可提領日起算 商品價值減損比例 原則退還比例
0日至30日 0% 商品金額100%
31日至60日 10% 商品金額90%
61日至120日 30% 商品金額70%
121日至180日 50% 商品金額50%
超過180日 100% 無退款金額

上述退還金額仍可能依法扣除因該筆訂貨所發放的獎金或報酬、商品實際價值減損,以及本公司取回商品所需的合理運費。

4. 經銷商退貨申請方式

經銷商申請解除或終止契約及退貨時,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為利案件辨識及加速辦理,建議提供下列資料:

  1. 經銷商姓名。
  2. 經銷商編號。
  3. 身分證明資料。
  4. 聯絡電話及地址。
  5. 解除或終止契約的書面通知。
  6. 商品退貨申請內容。
  7. 訂單編號、商品名稱、數量及購買日期。
  8. 原商品訂貨單、發票或相關購買憑證。
  9. 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文件。
  10. 退款帳戶資料。
  11. 退貨商品、贈品及相關配件。
  12. 其他依法或會計作業所需資料。

經銷商得親自辦理、委託代理人辦理或以郵寄方式提出書面通知。委託代理人辦理時,應提供委託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明。

郵寄辦理時,建議以掛號或其他可查詢寄送紀錄的方式寄送,並自行保留書面通知、寄件收據及相關文件影本。

即使相關資料尚未完全補齊,只要經銷商已以書面方式表明解除或終止契約的意思,本公司仍應依法律規定認定書面通知的效力,不得僅以未使用指定表格為由拒絕受理。

5. 退貨商品及文件

經銷商辦理退貨時,原則上應一併返還:

  1. 辦理退貨的商品。
  2. 商品外盒、封膜、包裝及配件。
  3. 商品所附說明文件。
  4. 隨訂單提供的贈品。
  5. 原商品訂貨單或購買證明。
  6. 發票及折讓相關文件。
  7. 其他隨商品交付的物品。

如部分文件遺失,經銷商應儘速聯絡本公司說明,由本公司依法律、稅務及會計作業判斷可採取的補正方式。

文件不齊可能影響會計、稅務或退款作業,但本公司不得以不合理方式阻撓經銷商依法解除或終止契約及辦理退出退貨。

6. 商品價值減損

商品如有下列情形,本公司得依實際狀態及法律規定計算價值減損:

  1. 商品已拆封或使用。
  2. 商品內容物已消耗。
  3. 商品外觀、瓶器或包裝毀損。
  4. 商品受到污染或保存不良。
  5. 商品因存放不當而變質。
  6. 商品超過有效期限。
  7. 商品、配件或贈品短缺。
  8. 商品已不具有合理商業交易價值。
  9. 其他可歸責於經銷商的商品毀損或價值減損。

商品一經拆封或使用,並不代表公司可以任意拒絕全部退貨;仍應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商品實際狀態及合理價值減損進行計算,不得以不合理方式阻撓退貨。

7. 獎金、報酬及組織業績的扣回

經銷商退貨商品所涉及的訂單,如已產生獎金、佣金、分紅、職級、業績或其他報酬,本公司得依法律、經銷商契約、事業手冊及獎金制度辦理調整或扣回。

可能包含:

  1. 退貨經銷商因該筆訂貨取得的獎金或報酬。
  2. 上層各級經銷商因該筆交易取得的獎金或報酬。
  3. 因該筆交易所產生的PV、組織業績或晉升資格。
  4. 因訂單退貨而需要重新計算的獎金或聘階。
  5. 其他依法及制度應調整的經濟利益。

本公司辦理扣回時,應以該筆交易實際產生的獎金、報酬或業績影響為範圍,不得任意扣除與該筆退貨無關的款項。

8. 退款方式及處理期限

本公司原則上於解除或終止契約生效後30日內,完成受領退貨、金額計算及退款作業。

退款方式依原付款方式或雙方確認的方式辦理,包括:

  1. 信用卡退刷。
  2. 匯款至經銷商本人帳戶。
  3. 其他依法及實際付款方式可辦理的退款方式。

退款金額將依下列項目計算:

  • 商品依法應返還或買回的金額。
  • 扣除商品實際價值減損。
  • 扣除已給付的獎金或報酬。
  • 扣除依法可扣除的取回運費。
  • 加減其他依法應調整的款項。

9. 商品瑕疵、破損、短缺或溢送

經銷商收到商品時,應儘速查驗商品內容、數量、品質及訂單資料。

如宅配商品有瑕疵、破損、短缺、溢送或寄錯情形,請於收到商品後7日內聯絡本公司,並提供:

  1. 經銷商姓名及編號。
  2. 訂單編號。
  3. 商品名稱及數量。
  4. 商品照片。
  5. 包裝及物流外箱照片。
  6. 商品批號或有效期限。
  7. 異常情況說明。

經確認屬商品瑕疵、出貨短缺、寄錯或配送造成的破損,本公司將依實際情況協助辦理補寄、換貨或退貨。

瑕疵商品寄回所需的合理運費,經確認屬本公司、商品本身或配送責任者,由本公司負擔。

10. 經銷商資格終止後的處理

經銷商解除或終止契約生效後,其經銷商資格及依該資格所享有的相關權利,依經銷商契約及事業手冊規定停止。包括但不限於:

  1. 不再享有經銷商進貨資格。
  2. 不再參與獎金、佣金、分紅或獎勵方案。
  3. 不再以溱好國際經銷商身分招募、銷售或推廣。
  4. 不得繼續使用未經授權的公司商標、名稱、文宣或品牌識別。
  5. 組織、業績及聘階依制度辦理調整。
  6. 重新申請加入的期間及資格,依當時有效的事業手冊及公司審核規定辦理。

11. 與一般消費者退貨的區分

經銷商因解除或終止多層次傳銷參加契約所提出的退出退貨,適用《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經銷商申請契約及溱好國際事業手冊,不適用一般網路購物7日猶豫期的同一套處理方式。

一般消費者透過官方網站購買商品,且訂單不涉及經銷商進貨、PV、獎金、組織業績或聘階者,依本頁「一般消費者網路購物退換貨政策」辦理。

三、退換貨客服聯絡資料

公司名稱:溱好國際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02-8786-2065

客服信箱:service@jhenhao.com

客服時間:週一至週五,請填入實際服務時間

退貨地址:110 台北市信義區文昌街316號5樓

官方網站:https://jhenhao.com

1. 飲食均衡就不需要補充保健食品?

現在環境與生活中外食族眾多,很難達到營養均衡,又加上現代農夫少有休耕觀念,實際上食物中的營養成份已經大不如前,所以單靠平日三餐均衡飲食很難有足夠的營養,所以需要補充保健食品是應該的。

2. 什麼時候需要補充保健食品?有沒程度區分?

身體很難永遠保持營養狀態,當生病時,更需要增加營養來對抗身體的變化。另外,生活習慣中有抽菸、喝酒等不良習慣者,也需要額外的補充,這些狀況,單靠現今的食物中,很難去獲取,因此需要補充保健食品。

3. 吃保健食品身體好後,還需要繼續吃嗎?

服用保健產品調理好體質後,更應該持續使用,才能常保健康,而不是等待生病時才再大量服用。

4. 吃了保健食品後反而導致病情加重?

保健食品是針對身體缺乏營養素做補充,一般不會有副作用或反作用。吃了以後身體反而變差通常是因為病情本來就開始惡化,剛好又在時間上服用保健食品而造成誤解

5. 為什麼別人吃了保健食品有效對我卻沒用?

不同體質,不同健康狀況,效果不一樣,也跟消化吸收能力有關,食用保健食品要有耐心,等身體調適期過了,就能看到效果。

6. 吃保健食品感覺不舒服,有人說是好轉反應

就像到陌生環境,有些人會水土不服一樣道理,一開始服用保健食品,身體也會因適應不良而排斥,這是適應保健食品過渡期,有些人需要時間短,有些人較長,只要耐心等候,就會有適應良好時候。

7. 吃保健食品有過敏的問題?

發生過敏通常不是保健產品有問題,而是裡面的成分對食用者本身就會造成過敏,因此要避開造成過敏的成分。

8. 糖尿病或腎臟病患者,吃保健食品狀況愈糟?

這是無根據的說法,事實上,糖尿病或腎臟病患者反而更應該補充保健食品來控制病情。

9. 是否需要每天都食用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是營養補充品,特別是在當今難以獲得均衡營養的時代,持續使用才能改善體質,降低罹患疾病的風險。